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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舟山市自学考试免考办理公告

发布:2020-05-13 10:34:00   点击:
  一、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

  二、 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考生)

  三、网上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1日00:00—20日24:00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登记。

  四、现场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县(市、区)

准考证号

前四位

现场提交材料时间

现场提交材料地点

联系电话

定海区

0902

5月22日

定海区颐景园路101号7号楼406室

8171729

普陀区

0903

5月22日

 

普陀区东港金城街90号考试中心305室

3028068

岱山县

0921

5月22日

高亭镇育才路63号6号楼202室

4475679

嵊泗县

0922

5月22日

菜园镇望海路265号

5082250


  五、提交材料

  1.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考生网上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申请免考登记表》。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证明)

  2002年及以后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

  3.毕业证书(肄业主、退学生学历证明)

  2002年以前的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肄业生、退学生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

  4.本人毕业(肄业、退学)课程成绩表

  由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或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签有“此件复自(摘自)XXX同志档案(毕业证书)”字样的成绩证明原件。成绩证明应注明原所学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

  5.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

  外省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上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者,还须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原件。

  6.部分使用证书课程顶替自学考试专业课程的专业,如商务管理、金融管理等专业,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返还)。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免考只有网上申请一种登记方式,现场只接受材料审核递交,无法直接申请登记。

  2.免考手续需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来现场办理。

  3.考生递交的免考材料经现场初审后,将上交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批,符合免考条件的课程成绩将统一导入考生自考成绩总库;考生可在6月20日以后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询审批确认结果。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勿将账号、密码等告诉他人或由他人进行课程免考申请操作,以免造成免考的信息被修改等不必要的麻烦。

  2.考生成绩证明中,原所学课程没有注明学时的,按申请免考的自学考试课程的学分乘以17或18计算学时。

  3.以高校在校期间英语合格成绩来申请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的,在填写免考课程信息时,“原所学课程”需填写2个或3个英语课程,相应“成绩”、“学时”及“免考代码/课程”亦是。原所学英语课程没有注明学时的,每个英语课程的学时按计算出来的学时除以2或3填写。

  舟山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202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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